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2013年校级实验课程立项建设的工作安排,当年确定立项的20门实验课程(附件一)已到结项验收时间。为做好2013年度校级立项实验课程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标准
根据2013年受理实验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申请结项验收的课程应符合以下条件:
1.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内一般建设项目应至少开设一轮该课程,精品建设项目开设两轮及以上该课程。精品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不能与该项目的前一轮建设内容高度重复。
2.所有立项课程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本实验课程的建设。
3.立项课题在完成建设任务之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填写《南京审计学院实验课程建设结项报告书》。立项课题结项的成果要求包括:①实验教学大纲;②实验指导书;③教案(讲义、教学课件等);④员工实验操作记录典型案例,如实验报告、实验日志等⑤从教务系统中打印的课程成绩单。
精品建设项目,除了上述要求外,还应包括:①建设期内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与本实验课程相关的教改论文,或指导员工参加与本课程相关的竞赛活动并获得校外的相关奖项;②建设期内至少开设1场全校性的实践教学讲座或参与学校组织的相关实践教学活动。
4.本次结项的实验课程,可以申请“合格”和“优秀”两个等级的验收。申请以“优秀”等级验收的课程,除符合上述第3点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提供与本课程相关的其他附加成果材料,如:建设期内出版的相关专著或实验教材、课程辅助学习网站等附加成果。
二、结项验收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1)根据表格要求,填制《南京审计学院实验课程建设结项报告书》(附件二);
(2)实验教学大纲(纸质及电子档);
(3)实验指导书(纸质及电子档);
(4)教案(讲义、教学课件等)(纸质及电子档);
(5)员工实验操作记录典型案例,如实验报告、实验日志等(纸质及电子档);
(6)从教务系统打印的课程成绩单(纸质及电子档);
(7)发表与本实验课程相关的教改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或指导员工获校外竞赛奖项(原件和扫描件);
(8)开设的全校性实践教学讲座讲义及新闻报道等材料(纸质及电子档);
(9)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践教学活动记录(纸质及电子档);
(10)申请以“优秀”等级验收的附加成果材料(纸质及电子档)。
以上材料请于5月29日17点前提交至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位育楼203),电子材料请发至:170051@nau.edu.cn 。
2.组织材料审查
根据本次申请参加结项验收的实验课程具体情况,教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公布评审结果
教务委员会在汇总、审核完所有材料,结合评审专家意见后,在办公系统及“教务在线”网站上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三、延期结项申请
凡2013年度确定为校级立项建设的实验课程原则上应全部参加本轮结项验收。
如确因故不能参加本轮验收工作,项目主持人需在5月15前向教务委员会提交延期结项申请,如实说明延期原因、课程建设现状及结项时间安排(延期不得超过1年),经由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未及时履行延期结项申请手续,且未参加本轮结项验收的立项课程一律视同放弃建设,学校将终止立项,追回建设经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请参加校级及以上级别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评审。
四、其他说明
1.通过结项的实验课程,将进入学校的实验教学课程库,确保对员工经常性开课。
2.结项准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联系,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58318569。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学院教务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